全国人大代表、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温鹏程:将新理念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引进农业
3月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开放日,全国人大代表、温氏集团名誉董事长温鹏程围绕乡村振兴的主题发言。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升级“温氏模式”:温鹏程介绍,近年来,温氏集团不断创新合作经营模式,延伸产业链条,为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作了积极的探索;积极升级“温氏模式”,推动传统养殖业的转型升级,通过物联网新技术在畜牧养殖链中的应用,大幅度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助力农户增收;配合各地“一村一品”“一镇一业”计划发展畜牧养殖业,助推富民兴村产业发展。
环保是新的竞争力:温氏集团以畜牧养殖为主业,重视环保工作是其持续发展的法宝之一。近两年,温氏集团投入10多亿元帮助合作农户(家庭农场)升级改造环保设施,推行健康生态养殖模式。目前,温氏集团针对大型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已形成了成熟的环保工艺,把清洁生产、污染物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发展融为一体,形成了完整的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培训合作农户5万多人次:“人才是实施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温鹏程非常关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他认为,可以通过加强技术指导和组织培训方式,提高家庭农场主整体素质。据介绍,温氏集团去年开展了2700多场培训,培训合作养殖户5万多人次,力求使合作农户成长为“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有文化”的新型职业农民。
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带来“农转非”三个领域的八个提案
作为“农民的老朋友”,刘永好每年提交的议案或提案基本上都会围绕“农转非”三个领域。3月3日,刘永好表示。今年,他带来了8个提案,包括①关于“绿领”培养和“绿品”培育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新农民培训实效的提案;②关于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提案;③关于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地生根的提案;④关于加强数据监管立法,促进现代金融科技发展的提案;⑤关于落实生态环保理念,引领畜禽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提案;⑥关于试点放开原材料进口资质促进民营加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⑦关于优化增值税、释放税制红利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的提案;⑧关于支持奶业振兴扶持奶牛规模化养殖基地建设的提案。
全国人大代表、牧原股份董事长秦英林:壮大龙头企业 引领乡村振兴
与猪打了大半辈子交道的全国人大代表秦英林,在今年两会上关注的焦点是如何让自己的生猪养殖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更好地实现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融合。
秦英林表示,农业龙头企业与“三农”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近几年的脱贫攻坚,让农业龙头企业与“三农”融合得更加紧密。就牧原集团而言,已优先选择贫困地区,结合养猪主业,在全国13省(区)完成扶贫产业投资220亿元,建成了大批生猪养殖扶贫产业基地,显著拉动了当地的脱贫攻坚和县域经济发展。
秦英林认为,在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胜利的同时,农业龙头企业应该努力推进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过渡,一方面继续扩大扶贫产业规模、提升扶贫产业层级、完善长效扶贫机制,确保贫困百姓脱贫不返贫;另一方面,要在乡村振兴中找好切入点,既巩固扶贫成果、又促进乡村振兴。秦英林说:“农业龙头企业一定要发挥好自己拥有的庞大资源优势,想尽千方百计把乡村振兴中产业振兴这个关键点抓紧抓好。”
秦英林建议,设立由政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广泛参与的乡村振兴扶持基金,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同时,构建多层次的乡村产业发展金融服务体系,为农业企业产业发展,乡村产业兴旺提供金融资本支撑。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滨州畜牧兽医研究院院长沈志强:尽快解决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在2019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滨州畜牧兽医研究院院长沈志强提出了建议:尽快解决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扩大扶持范围,将生猪、家禽、牛、羊存栏折合猪当量,参考各省占全国的比例分配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县数量,资金切块下达,由各省依据实际抓好落实。
第二,增强政策灵活性。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下达中央投资计划时,相较前期申请中央财政或预算内投资资金,发生缩减或扩大调整时,统筹考虑地方财政及企业自筹资金状况,同比例缩减或扩大地方和企业投资额度。
第三,强化支撑服务。调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将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单列为生物制造或微生物制品制造业。工信等部门放宽粪源有机肥生产许可,重点突出粪污养分综合利用,协助解决有机肥厂备案难、环评难问题,提升政策适应性。加大有机肥使用补贴力度,引导种植源头扩大有机肥施用。
第四,明确第三方处理企业为农业用电价格适用范围。发改、能源、电力部门强化沟通协作,进一步优化政策,明确第三方畜禽养殖废弃物专业处理企业享受农业用电价格,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全国人大代表、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秦玉峰:关于积极参与环京津和“三区三州”产业扶贫暨推动三北地区养驴业发展的建议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秦玉峰带来了《关于积极参与环京津和“三区三州”产业扶贫暨推动三北地区养驴业发展的建议》,希望能为推动国家的扶贫战略贡献智慧。
据了解,东阿阿胶近年来着力推广的“政企农结合养驴扶贫模式”,在上游与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养驴村庄配合,进行养驴场舍规划设计和建设;在中游提供毛驴良种、养殖技术、疫病防治等各类服务;在下游搞好活驴保护价回收等销售服务,维护市场公平交易,保障养殖户的养殖收益。截至目前,东阿阿胶先后投入各类资金约15亿元,打造了20个规模化毛驴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牵头完成了毛驴饲养标准与营养需要研究,与国内外30多名专家开展长期合作;建成了全国最大的肉驴屠宰车间,出台驴肉屠宰分割标准等。
“当前,我国适宜发展养驴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东北、西北和华北农牧交错的贫困地区。因此,建议在这些地区大力推广‘养驴扶贫模式’。”秦玉峰说。在具体推进层面,一是将“三北地区”养驴业发展纳入“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范围,以创建活动示范、引领和推动“三北地区”养驴业发展。二是在“三北地区”规划建设一批集种公驴站、保种场、良种驴繁殖场于一体的毛驴核心良种繁殖场,将毛驴列入“牧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加快毛驴良种繁殖改良步伐。三是将养驴业列入“粮改饲”范围,在政策上给予鼓励,在项目上给予支持。四是配合农业农村部,将养驴业发展列入“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研究”范围和“草牧业典型调查”范围。
全国人大代表陈瑞爱: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法》
兽药是生猪养殖环节必不可少的投入品,在预防和控制生猪感染性疾病以及保障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生猪养殖环节科学合理地使用兽药,对保障全社会充足的肉制品需求具有积极的意义。然而,近年来“抗生素滥用”“兽药残留超标”“瘦肉精”等猪肉安全事件频发,猪肉及其制品因兽药残留造成出口受阻,规范养殖户兽药使用行为显得尤为紧迫。
广东团全国人大代表陈瑞爱表示:当前兽药行业管理乱象,存在“惩罚力度很低,很容易造假”的现象。今年两会她将提交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法》的议案,陈瑞爱说,必须将兽药管理提高到国家法律的层面,通过立法的形式把好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据了解,目前这份提案已经得到了广东团内超过30个人大代表的联名。
陈瑞爱认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从1998年出台,最近的一次修改是2004年,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在的兽药行业。再加上我国兽药行业管理和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职责也不是非常明确和清晰,比如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管理,一直执行不到位,兽药管理急需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制定兽药法有利于加强监督管理,明确责任,能够有效震慑造假和售假行为。”她说。
陈瑞爱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法》,真正管住农产品质量,尤其是抗生素的使用。当然,农业农村部本身有一个三年行动计划,但是要把这些计划能够长期跟产业生产,跟整个农产品的质量,跟市场(就是让大家吃上放心、健康、质量安全的产品),要跟国际接轨,这是我今年的一个建议。这个调研的时间很长,而且是我的本专业,我也跟农业农村部做了很多沟通,我想是能够很好的推动的。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兽用药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田克恭:新兽药研发周期长,给予科研人员信心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兽用药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田克恭,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快动物基因工程疫苗评审,实行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新兽药注册申报并行开展的建议》。
田克恭认为,一个基因工程疫苗产品从开始申请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到获得新兽药证书至少需要7至10年,周期过长,该举措可实现在生产性试验过程中同时收集相关数据,从而缩短新兽药注册申报周期。
田克恭在建议中介绍,对于通过基因工程技术获得的基因工程疫苗产品,按照原农业部公告第442号《兽用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的规定,新兽药注册资料中必须提供基因工程产品的安全审批书,即新兽药申报临床试验前必须申报并获得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在实验室研究结束后,共需要进行4个阶段的申报: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安全证书。每个阶段至少需要1年的时间,即获得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至少需要4至5年;而新兽药从申报临床到获得注册证书至少也需要3至5年。一个基因工程疫苗产品从开始申请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到获得新兽药证书至少需要7至10年,周期太长。
田克恭在建议中指出,转基因生物安全申报与新兽药临床申报有相同之处,包括均需要开展实验室研究,包括动物用转基因微生物的构建(生产用菌毒种的研究)及实验室制品的安全性评价;实验室阶段评价完成后,均需要在临床开展动物试验评价;同时,均需要评价动物用转基因微生物对临床靶动物的安全性。
但两者申报的不同之处在于,动物用转基因生物安全申报除了涉及对动物的安全性外,还包括对人类的安全性、对生态环境的安全性,动物用转基因微生物在环境中释放的范围、稳定性、竞争性、生存能力等;而新兽药申报除了涉及制品的安全性外,还需要考虑制品的有效性及质量控制水平。
此外,动物用转基因生物安全申报和新兽药申报过程均需要在临床开展动物试验评价,两者主要差异在于不同阶段试验动物数量、试验过程中的检测项目等。试验过程不同的检测项目可在试验过程中根据申报的要求分别实施。
因此,田克恭建议,动物用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新兽药注册申报并行开展。新兽药临床试验申请与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的生产性试验(即第三阶段)同时进行,试验过程同时收集相关数据,缩短新兽药注册申报周期。